謝沁霖
23 April 07category: junk

致謝沁霖小姐,
有人說妳被那個姓蔡的男子(33歲,已婚有孩子,據知已為了妳而與妻子離婚了)拐帶了,有人認為妳是自願跟他私奔的。
妳離家7個月內,妳父母召開兩次記者會,而我,就是負責採訪的記者,我認為妳不是被強行拐帶的。
從妳父母口中所獲的資料(可能他們有隱瞞一些事)和妳留下的手機里的sms內容(應該是蔡氏發送給妳的),我認為在這事件上妳處理得不夠好。
我不是反對妳私奔,也不想多批抨蔡氏自以為是的浪漫主義,或幼稚,但我認為妳處于模稜兩可的處境,
其實妳對私奔的計劃不堅絕(決)。
不然,當天在機場要飛去香港時,為何妳還要致電父母,要求他們來接妳回家(如果妳父母說的是實話)。
不排除妳也是愛、或喜歡蔡氏的,而且蔡氏也感受得到,不然他哪會拋妻棄兒,難道是他一廂情願?
要,還是不要與蔡氏天長地久下去,我認為妳都必需做個決定,向父母或蔡氏交待。我當然明白也許妳受蔡氏以死相逼的絕招影響。
愛一個人,真的可以為他而死,我相信蔡氏對此是認真的,不然他也不會在你父母不成全你們時,表演用花瓶敲傷自己頭部的鐵頭功絕技。
我認為是淒美、偉大、浪漫的,但同時也是幼稚的(對不起,忍不住批評了)。
因為妳考獲10個A,所以很多人會覺得妳私奔是不尋常的。但10個A的女生也會情竇初開呀!也會有感性的一面呀!我相信妳不會反對這種說法。
妳有需要交待清楚,是回家也好,是繼續留蔡氏身邊也好,也要交待清楚(除非妳真的是被拐帶,失去自由了)。
啊!為什麼我會這樣雞婆?妳千萬別誤會,我不是什麼心理輔導員、好心人士或什麼大哥哥信箱的主持人。
我只是一個自私的記者。
我要個獨家新聞。如果妳讀到這篇文章,請email我,告訴我妳目前的情況,接受訪問,或通過我向妳母父交待(如果妳不想見他們)。
最重要的是,寄上妳目前與蔡氏那“王子與公主從此快樂地生活”的生活照給我,我會遮起他的臉。照片很重要,請多寄幾張,因為一張我賺5元(也為了證明妳就是謝沁霖)。
謝謝。
閃電記者
楊永年
別人的偉論
要獨吞也要注意錯字。
据她父母所说他们已飞去香港,不如拖 JERRY 帮你留意。呵呵...
祝你成功。
我好姐妹的同学。
“年兄,有經理在後面撐腰。。。go go go。。。”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谁不想成功呢?
不过我觉得这个女孩也只是会读书,他只是生活白痴。希望他不要又因为某原因闹出和别的男人私奔。
她真的失踪那么多年了?看到这编文章,好诧异!想当年她是当学长的,人很好,纯纯的。
不知你還會不會回來這里,看到我留下的這個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