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lp

Pulp是我喜歡的樂隊之一,不過已解散。

放了Pulp Hits來聽,第一首Babies,我繼續寫著,這絕對不是什麼歌評。

Jarvis Cocker是樂隊的靈魂人物,他是一個看來像基佬的英國人。15歲時就組成Arabicus Pulp,就是Pulp的前身。

他抗議塌鼻天王米高得獎,在米高上台領獎時(其實天王要唱歌),他突然跑上台,背向觀眾脫褲露股,非常有型。

第三首,Lipgloss,bridge部份是我的最愛,比chorus還強。

Pulp的歌充滿流行和知性的觸覺,如果用自以為有型的流行雜志記者的口吻,就是:“how fasionable!”斯文又剛陽,一定有段能令你跟著高喊的部份,吉他的riff也編寫得沒得頂,尤其是第四首的Do you remember the first time。

相信king of riffJohn Squire也不得不認同。

來到第五首的Common people。如果被有錢漂亮性感奶大腿長屁股腫腫的女朋友拋棄,聽這首就對了。

當然,Radiohead的creep是我的首先,但Common people的詞比較高級,聽了會得到高人一等的慰藉。

3 thoughts on “Pulp

  1. 看到《His and Hers》的封套,却读到有 Common People,吃了一惊。原来是《Pulp Hits》。
    大佬,难道不可以不用封套来误导高级的读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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