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高樓單位需知

如果你買了公寓或組屋,別認為就可放心和愛人在高空造愛,每個月繳交管理費就了事。誰在管理你住的公寓,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以前,賣公寓給你的發展商會請管理公司幫你們管理,所以你們需付管理費。但卻發生了很多問題,最經典的是:屋主說管理做得不好于是不交管理費,發展商就說屋主沒給錢,所以管理做不好。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現在法律規定,在取得分層地契(Strata Title)之前,發展商需和居民代表成立共管委員會(Joint Management Body,JMB),讓居民也有分參與管理工作。

JMB是政府承認的,政府的代表就是以市長為首的建築委員會(Commissioner of Building,COB),COB也是屋主和發展商之前的仲裁單位。

取得分層地契後,居民就可以成立管理委員會(Management Committee ,MC),自己管理。到時,發展商就需把所有東西交給 MC ,包括儲備金(Sinking Fund),從此以後 MC 就負責每月向居民收管理費。MC要請誰來管理,或自己管理,都是他們自己的事了。

有些公寓居民拿到分層地契了,卻不想接受管理權,成立 MC,因為多年來發展商收了他們的管理費卻什麼鳥都沒做,公寓多處破爛,誰要接下這燙手山芋?

有些公寓的情況卻相反,居民急著要成立 MC,但發展商卻拖延,遲遲不去申請分層地契。其實分層地契在取得入伙准證(OC)半年後,就可申請了,但幾時獲批准倒是不一定。

為何發展商要霸著管理權?下次再說。

11 thoughts on “買高樓單位需知

  1. 有些业主连自己那800平方尺的单位都顾不来,但却挺身而出想担任JMB 或 MC 的领导。
    有些自扫门前雪派的信徒,总不觉得有必要对JMB 或 MC 出一份力。
    另一些出了几个臭钱的业主,对JMB 和 MC 指指点点,真是令人肚滥。
    所以,买公寓时有必要考虑这环节。

  2. 年哥好象身同感受, 写的对极了..

    teong gee 的描述也一针见血..但如果有能力买别墅,为什么要买公寓呢? 这和政府政策有关吗?

  3. 这和马X公会以及那黄氏两兄弟有很大的关系。

    因为他/它们在房屋部和稀泥了二十多年。

  4. 學長:有些還是發展商的漢奸來的。
    保哥:唉!你有的是錢,不同命呀!
    ahMiaow:主要是人的貪念,法律漏洞,執法不嚴。
    moo_t:唉!華人!
    isis:我盡量。

  5. 让我们大家一起向保哥学习,向别墅前进!
    起来~起来起来起来~~!

  6. 爽,佛也挖:我讲下罢了。不要这样认真。有别墅我还需要这样凄风惨雨咩。

  7. 保哥:華人最怕人知道他有錢,你果然傳承到最純正的中華價值!
    木蘭:等明年中秋時,切塊月餅,提個燈籠,問嫦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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