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

婚前,丈夫(當時是男友)回自己家吃團圓飯,我回我家吃,但婚後我就得跟丈夫回他家了,母親只好在除夕前召我回去聚餐,但哥哥都還沒回來呀!

婚後,我變成人家的女兒,或該說,這個社會機制要我變成別人的女兒。

與家婆一家人一起坐在飯桌上,感覺怪怪的,我決定把動作放慢,不說話或許最好,于是我不說話。坐在對面的,還有另一個別人的女兒,她是丈夫哥哥的妻子,但她長期與家婆同住,看來已變成她的女兒了,她講話很大聲。

或許是新婚的原故,多回來團圓幾年該不會有問題了。但為何婚後就得改變不可?因為每個人都這樣做,所以我們也需要這樣做,不回去,應該會被說成不孝吧!

我也想在新年和回家和母親一起吃團圓飯,我也想在初一醒來後先見到的人是父親。

婚後就變成人家的女兒是個蠢念頭,但全世界各國各族的人都這樣認為,女人嫁給男人後,好像就需離開自己的家人,進入另一個不熟悉的家庭,幸好現在不再需要像以前的人一樣,婚後就得和家婆老爺丈夫的姐妹兄弟一起住一起生活。

“吃多一點呀!妳看妳多瘦!”家婆打斷了我的思緒。

吃完飯還是得留在丈夫家,他開心地和他哥哥談天,我幫忙家婆收拾。今天只是第一天,明早還有大把人要來,但對我來說,都是陌生人。

9 thoughts on “除夕

  1. 不是世界各國各族都是這樣的想法,嫁出去的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只是父系社會的表現之一罷了。荒謬的是,有些女兒離婚後住在自己父母家中,到了年三十與大年初一卻得趕快離家,因為“已經出嫁的女兒不到初二就回娘家,代表在婆家不受歡迎“。都離婚了,還要怎樣受歡迎?平常都已經住在家裡了,就過年兩天一定要出門做做樣子給人家看?禮教吃人就是這樣的。

  2. 这可能是嫁不出去的女人安慰自己的想法。

    这样想的话,几十岁了还留在妈妈家会比较好过一点,尤其是新年大家热闹的时候。

  3. 每次回大马过年我都叫老婆回娘家吃饭。我回我的。她回她的。
    这么久没见家人,应该的。礼节不用太遵守。各自回家吃饭最爽。

  4. 年,我的未來里,应该不会出现这句“吃多一點呀!妳看妳多瘦!”吧!

    但是有一句的杀伤力却非常大哦
    “你喝什么酒的??”哇哈哈哇哈哈哇哈哈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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