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去採訪一個11歲男童在公寓泳池內溺斃的案件。
我與住在那邊的叔叔和老姨談著昨天的意外事件,就在公寓下的一家咖啡店內。
一個女人走來,拉來一張椅子便坐下。
不久後她對我說:“我好像認識你……”,然後叫出了我的名字。我也不甘示弱,馬上就從腦海里把她的profile給扯了出來。
她是我童年的玩伴。
“好久不見了。”,她理所當然地用這種客套話打開話題。我比較世俗,馬上問 :“妳媽媽還好嗎?”。
因為忙著採訪,所以就沒和她一起跌入回憶的海洋中,細數童年的趣事,比如鄰家的兇狗,新年的煙花,她父母不在時的錄影帶觀賞會,或她的哥哥。
但我忙里偷閑,用眼角打量著她。她小時長得黑黑的,是個恰查某,老土的人都會說,女大十八變,這次我真的見識到了。
她還是黑黑的,但那對銳利的鳳眼變得溫和了起來,偶爾放電。臉部尖尖的,配合剛染色的頭髮,唇片單薄,像只會放電的狐狸。
她雖長得矮小,但胜在“波滔兇狠”,也許這樣她才選擇穿上寬闊的T恤。
“沒辦法呀!不然叔叔整天看我這里。” 我想像她會這樣說。
“記者先生!我告訴你呀!那個泳池有5尺多深呀!”,幸好叔叔把我從“波浪”中救出,不然我也會溺斃。
童年玩伴點了一根菸,說她不久後就會出嫁。她亮亮無名指上的戒指。
“妳今天不用工作嗎?”我好奇問。
她只笑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