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凱粒一樣猖狂

最近覺得自己和凱粒一樣猖狂,不斷與朋友談起自己有多利害,或是當天做了什麼利害的事情。

這都是因為自己按耐不住自己的驕傲罷了吧,媽的真抵死!

其中一項最抵死的,就是在這星期內遇到數名有寫blog的朋友,我就開始“說教”,“課程”的內容多數是我認為寫blog的最佳格式。

首先,blog的設計當然是要簡洁,字數最好不要過400字,且要有“棺材釘”,意思是引人發笑、回味、留意、記住、高潮射精等的小重點,然後就是起承轉合、節奏、吸引人的題材、貼上網的最佳時間、每天的統計分析……

朋友如果說:“我只是要寫爽罷了。”

我就用有如反對黨、老教授、專家、古板不入流的大老板的口吻說:“寫了有人看才爽。”間接否定了朋友們故有寫法的同時,又趁機抬高自己。爽!

結果,我就如凱粒一樣,遭人討厭吐口水。

或許事態沒有這樣嚴重,或許這只是我的自省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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