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做完一個節目,有免費酒喝。
我當然趁機喝個夠,還打包1枝白的給屋友。雖說是工作,但重要的出席人物如首長走後,我就放下戒心,大喝一場。
原本獨自一人喝,但“全國第一”的記者不停介紹拿督給我認識,我只好不停敬酒。拿督喝一口,我喝一杯,以示我婆瀾巴。
結果搞到自己有點醉了,幸沒用酒瓶敲拿督的頭,也沒有一時興起sms色情訊息給主任。
我搖搖擺擺騎摩多回家,開門時手機響起,屋友sms來說:“可以的話,帶回一枝半枝給我。”
我用了1分鍾開鎖,入門看見的,又是一名酒鬼。我入屋後強裝清醒,致電女友說我愛妳。
你犯了偷窃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