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朋友發送來的簡訊,揭開了為何馬來西亞官員貪污問題不被解決之迷(迷惑)。
的確,不是每個官員都貪污,但一定存有害群之馬,不然檳城的…..不要說第二座,我想第3座大橋早就建好了。
大貪污我沒有證據,但帶著Anti Rasuah的小警員貪污,我想很多人都中過。
“mau settle sini?” 難到你沒聽過嗎?或他們會跟你說一大堆,遲遲不發三萬。
朋友的簡訊說:你知道為什麼馬來西亞的官老爺貪污被揭發後常不了了之嗎?因為每當見面時,他們都彼此互相提醒:“wa salah lu mai kong!”
其實簡訊少了一句,下一句應該是:“mai lai kong wa salah!”
這樣才可達到“我照顧你,你照顧我”的功效。
hehehe… 我也有收过一样的sms。
我就曾经小警员打枪过,从被他拦车,讲我什么salah(边驾车听大哥大), 哪一个耳朵,哪一个手,讨价还价,给钱,全程3分钟搞掂。真 F*** Boleh!
极至认同你的看法和文章,看了令人气愤!
pls lar…lu salah wa tak salah这个课题我小时候已经听过啦.
还有,我最最最猪烂那些贿赂警察后还敢四处唱的人。他们没想到自己在狂掴自己的臭嘴。
第二猪烂的,才是受贿的警察。
一般在問「你做什麼工?」時捉緊時間回答:「Reporter。」(可以Report的意思)70%可以省下一點錢。閣下還有記者證,比我這種「廣義的記者」方便不少。
犯錯了,就要接受處罰。但有些是找渣的。
之迷?之謎?
我在找渣。
嘿嘿嘿,死不認錯,因為你找渣。
一樣,還是打漏字,一樣有錯。
客观上,如果自己真的犯错了,一般交通事件,可以选择不给警员贪污,去上庭还三百元。
如果自己选择给咖啡钱,就不能够骂警员贪污了。因为自己也是一分子。
如果自己没有犯错,警员硬讨,另当别论。
有錯一向是選擇三萬。
也有一次被硬討的經驗,禮申沒事,也沒犯錯。要搬摩哆回去驗明正身。
有空的話,就接受挑戰。他們是看中我們不想惹麻煩。
应该是找砸(za第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