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久之後我們將進入12月,登登登登!分手的月份。
哈佛大學一項研究指出,地球上平均每天有7萬對情侶分手,當中70%是和小三分手。
當然這是講笑的。
不過有人在2014年做了調查,發現3月份和12月份有最多人分手。這種調查不難做,因為現在的人什麼事都會在社交媒體上公佈,分手這樣大件事,當然要公告天下。
情人節也是分手吉日,同時,數據也顯示星期一是分手天。
選在星期一分手不難理解,因為人在星期一會心情不好,加上情侶通常會在周末相約,壞事總會在兩人在一起時發生,於是就在星期一提出分手了。
不過,有什麼理由要選在情人節分手?
情人節會考驗一對情侶,想像它的power是100個週末加起來那樣強勁。情人節是審判日,一年來累積的不滿,會在當天一次過清算。
數據顯示,選擇在情人節提出分手的,近乎100%是女性。男性在當天只是想著吃完飯送完禮物後要上床。
很多女性原本想在情人節當天展開大屠殺,但被男友的禮物打動,給了他最後一次機會,但往往等不到明年的情人節,於是在情人節後的3月就爆發了。這解釋了為何3月是分手旺季。
你安全渡過情人節和3月了嗎?呵呵,當心過不了12月。
你正打算在和情侶分手嗎?現在我們來接聽電話。
「是899嗎?」
「這位先生,你的電話已接通,是不是正打算跟女友分手呢?」
「我已結婚了。」
「我們今天不談離婚喲!」
「她是我的小三。」
「我們在聽,請繼續。」
「我有個女兒…..」
「然後呢?」
「其實我不想分手的,我是被逼的…..拜拜,我要跳了。」
嘟….嘟….嘟……
11月份會不會是自殺旺季呢?去社交媒體看看或許會有答案。
接下來,為你們播首新歌,The Wanderers的分手。
First!
下次可以加 “and on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