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轉載雜誌的一篇文章(我精簡改寫):
這將是我和女友的首個情人節,但兩週前被告之需代表公司到國外談生意,情人節前夕出發。這次的任務將影響我未來的晉升機會,我不重視節日,但了解情人節對女人來說非常重要。我該怎麼做?
一,帶女友隨行,“國外”總會激出女人的浪漫情懷。
二,出發前來一場濫情戲,花金全洒,酒肉全吞,再來個猛龍入水洞,製造戰前永別的氣氛。
三,若她不可理喻,不用理她,要分手就分,說不定國外有大奶邂逅。
四,沒有大奶邂逅也不要緊,回國後晉升賺大錢,姣鹿就會排隊了。
這種問題不該問,一個有能力代表公司出國談生意的生力軍,更不該問。結論:雜誌承載的是非現實,報紙不該愚蠢轉載。
不如先別杞人憂天,說不定她沒你想像中那樣愚蠢。
hahahahhahaha (for the last sentence)
happy valentine’s day!
女人不愚蠢,但男人最好還是帶個LV回國,以防萬一。
沒有女人要LV了,來個hermes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