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讀尼采的自傳,就不難明白為何我會取這題目。書名和目錄已充份表達了他的思想中心,與我的不謀而合!
這是個大家都認為自己好料的年代,有些人敢說出來,有些人不敢,卻又忍不住、不大方地偷偷表達。
友人說得一點也沒錯:有種說法是,真正好料的人會有某種缺陷,都是精神上的。我不幸患有好笑症,症狀是看到什麼東西都覺得好笑,連婆婆死了都覺得好笑、在我眼中蘇東叔是個永遠都只穿著芭蕾舞女裝的大叔(只在大便時才脫掉褲襪)……
兩歲那年,我因便秘而臉苦苦,爸爸一口氣說了5個三級笑話給我聽,結果我大笑42天至經歷瀕死狀態,所以現在看到什麼都想偷笑。
小學4年紀那年,很討厭班上名叫藝江的小霸王,但卻偏偏看到他就笑,害到同學說我喜歡他、老師封我小基佬,幸好沒慘遭其他男同學或男校長輪流雞奸。
對!悲慘的童年是成爲好料的第2個條件。
我知道兩大條件不是每個人都有的,但不必失望,學我偷偷笑一笑,但你們的世界是可笑的…最後你們會發現你們最多也只不過是個有怪怪想法的人罷了。
其實你們也不用太介意,所有的痛苦就讓我們好料的人承擔好了。因為上帝說:越好料,責任越大,懶叫卻越小。這種要做愛找不到懶叫的痛,你們不必分擔,因為你們還不夠資格,所以千萬不要做gao gao。
我們的教主比爾蓋茲領悟了這道理後,在1975年創辦了微軟,然後在家養了一只大白鯊。
You’re so yeah! Yeah!
尼采疯了有母亲和妹妹照顾.
你的家人在SP喔…..
到时候叫星加坡那个回来.
我家其實是在那個傳聞將在下屆大選落入PAS的手的亞羅士打。
你的文笔也不错的,风趣又幽默,相信有一天你会以这个风格冒出头的。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