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討厭激勵課程,長大後也很討厭“分享”這兩個字。我不反對分享的行為,我只討厭字面上“分享”,它現在常被掛在嘴邊、成為激勵書本中的主題之一,也遭人濫用。
比如有人會說:“我想跟你分享一些事…”他媽的!難道不能說:“我想跟你講一些事…”嗎?分享他媽的狗屁!
現在我更討厭“分享”了,因為在“馬來西亞第一愛書人”這個比賽中,我和友人 敗在分享天王手上。
這都是友人害的。他游說我參加,然後他也參加,誰胜出都好,買書錢3333令吉就分一半,最後卻變成大家合力,只交一篇。
比賽的主題是我們與書之前的瘋狂愛情故事(還說越癡狂越有中選機會),我看了前數週的入圍作品後,我認為我們的大作《出賣靈魂》(Soul of a Demon)一定會胜出,因為我們最瘋狂了,瘋狂到為了贏取3333令吉的買書錢,我們參加了這種較低級的比賽、公然批評主辦單位。
愛情是盲目的,瘋狂的愛情更會讓你出賣靈魂。
這還不夠瘋狂嗎?原本以為可能曾毓林要的是我把耳朵割下來當書簽的故事,但看了胜出者(分享天王)的作品後…分享天王的故事根本不瘋狂,要說瘋狂也只是文章最後一句:“真是瘋狂的快樂啊!”
這只是字面上的瘋狂。我同意友人的說法:既然李先生(分享天王)這麼愛分享,如果有讀到友人的文章,請將一半獎金送給他。
另外一半,就送我好了,分享分享。
「分享所有的感受 分享生命的節奏」
猜猜看是誰的歌曲?
屋友二說是郭富城的搖頭歌!猜對有3333令吉買cd嗎?
标准和游戏规则是他们订的,你能吹咪?
《出賣靈魂》(Soul of a Demon)及分享天王也不见得好~
看电影香水,
爱书人就该像电影主角一样, 为了打造世界令人为之疯狂的书, 不惜……嘿嘿
俠哥,殺人的事我不做呀!看來還是你比較瘋。你贏!你贏!
把原文貼出來,講(不必分享)給我們聽你(們)有多瘋狂。
其实这样的赛果, 实在是创意欠奉.
我是支持Sip 及Kinkyskinny的说法.
如果要更疯狂, 你们会更够力.
继续加油, 继续酸
kinkyshiny:文章的 link 錯了,anchor # 不對,應該是這裡。
Blog主好像氣得頭頂冒煙快瘋狂了……
還是別惹你了,快閃。
gao gao,文章中這樣多link,你有click click嗎?其中一個就是我們的參賽作品呀!
十二点才从晚宴回到家,累毙了!看到那个抢了你三千三百三十三块的人,是个看起来还挺和气的人,块头蛮大的;那钱,你就休想拿回了。死了心吧!
满肚子气,就和你分享分享吧。都是那个自称代表全马华裔女性的YB咯,请柬里已注明开幕仪式六点半,全村人都在等着,包括来自中国的参赞;直到八点,我们尊贵的部长大人才姗姗来迟。当大会司仪要求全体人员起立以欢迎她的来临时,在我背后的媒体记者们都坐着以示抗议。当我们的部长大人解释因为天雨,还有星期五的下班时间引致她迟到时,我背后又传来低低的呜呜声。说真的我还蛮想加入他们的行列,却没这个胆子,只好用不屑的笑容,看着我们一脸尴尬的YB,心里想着,大马华裔女性的脸(包括我),都被她的超级迟到,丢到中国去了。
原定于七点半开始的晚宴,也被延迟至九点;在位子上等了半个小时,司仪又报告说,部长有要事,先走一步。气煞,不吃就早说嘛,害得我们饿多半个小时肚子!我说,该是她怕再被嘘,溜了!还是说,中国参赞和大众书局的面子不够大,请不动她,真的天才晓得了。
这就是我要分享的疯狂的事,题目就叫‘疯狂的迟到’。
就像師祖所說,之前click不到嘛。
骨弟,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嘛!
你選錯題目比賽了..
如果在母親節徵文比賽中你投去那篇”與媽共渡母親節”,肯定會奪冠的..
ㄚ你那篇真的溫清洋溢..
我渴望、我期望、我祈禱、我做夢。第一愛書人要是把3333大元的
獎金與國內多間圖書館或其他愛書者分享,我肯定瘋狂。感人的故
事,一定要延續下去。繼續分享,分享獎金,有福同享。
isis,如果我是主辦單位,我就不等了。錯了…可能我根本就不會請什麼部長來。
isis,人家都说不喜欢分享咯你还一直分享分享声,欠扁啊?
你写的比较好
謝謝吹棒(捧)。
对咯对咯。这样正经的分享分享得奖。偏离主题疯狂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