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報的記者陳雲清從“保護”中被放出來了,想不到內安法令也可以用來保護一個人。昨晚陳雲清被帶上車時,雙手有沒被拷起?(最後證實沒有)無論如何,被放出來就要謝天謝地了,是保護?是下馬威?已不太重要。若你們還要追究,小心ISA來保護你。
和肥友到多春去,順路把我的Marantz cd 48 拿去修,老板說如果是機頭壞,正版的做起來不會超過200元。一踏進多春就下起大雨,因這種好彩的心情加有關陳雲清的sms不斷,導致我忘了去領回已修好的Ray-Ban墨鏡。
一個印裔朋友突然致電來,說他的朋友的15歲女兒失蹤了一週,要我幫幫忙,我麻煩肥友載我去。他朋友來自印尼,但已住在這里超10年,已是我國公民。我致電YB,叫他安排一個記者會。路邊的華人老姨告訴我,印尼妹很姣的。
回程中我到BJ買洗衣粉,底層已變成了馬來市場,這是沒落的象徵,但Metro Jaya還是進軍了,百貨部變成BJ Mart。商人的眼光畢竟不一樣。我拿了一包洗衣粉排隊付費,但因收銀系統還沒弄好,很多貨都需用傳統的開單方式。
30分鐘後終于輪到我,但收銀員說:“掃描不到,你去旁邊等,他們會找到這包洗衣粉的價錢。” 找價錢的櫃檯上堆滿貨品,幾時才輪到我?我放棄。還好肥友在一個月前買了PSP,在今天等我的過程中就打機打發時間。
沒做完的工作是一種壓力,《Almost Famous》還沒重看。
說不定,刑事法典也可以保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