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抵制婚禮,但預測這幾年中,還需參加一些,這些朋友都結掉婚後,我想這一生人我都不會再參加任何婚禮了,包括我弟弟的。當然,如果他不是基的話。
所以,我昨晚吉打,週日參加一個朋友(下面坐在山芭的那對)的婚禮。其實週六晚是要去看他拜神梳頭髮的,週日早上就到雙溪大年踢門,晚上才上台切喜糕,表演愛的香吻。
我打算只去週日晚上的那場,其他時間用來和朋友喝茶寫稿。還有一大堆工作要在新年前完成呀!
載我回鄉的朋友在高速公路上一直埋怨,說什麼要掉頭回檳城,不如不去參加婚禮的氣話。他承認其實婚前一定會出席朋友的婚禮,全是為自己打算,擔心自己結婚時朋友不來。現在大可過橋抽板了。
他打算只去拜神梳頭髮的,過後就回檳,還叫我陪他一起,老實說我有點被打動了。難道參加一個婚禮真的這樣恐怖嗎?是的,真的是很恐怖的,不如大家從此以後就合作一點,別再舉辦什麼婚禮了。
昨晚一回到吉打,就喝了兩輪茶,共車了5小時的大炮,回到家已是凌晨3點了。朋友說他在同一天有4名朋友結婚,他給了當中兩個朋友各50元紅包(沒出席),另一個朋友100元紅包(沒出席,但感情較好),這一個坐山芭的朋友100元紅包(出席),共200大元,無奈大出血。
當然,他不敢不給,因為明年就輪到他結婚了。
人情债很难推。。除非你做和尚。
如果Botak head也要行梳頭禮儀嗎?
木蘭:什麼債都可以拖,以後再以後再以後再…才還。
傻叔:要。想像有頭髮就可以了,不需戴假的。
我不反对结婚摆酒席,只是搞不清楚为何要有“饮胜”的环节……总觉得这环节跟结婚好像扯不上什么关系。
你能接受婚禮,就不需借意飲胜了呀!
有種你就別去參加嘛。
好啦好啦!我沒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