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我所做過的壞事,發現帽子‧圍巾事件已是去年11月的事了。和屋友談起,我們說了很多,但內容不可以告訴你們,以免又做壞事。
就告訴你們一點。
他說他前女友去海邊也煞有其事地圍上了圍巾,平時沒喝酒的她也happening地喝起了Heineken,當然不可能是Skol,因為一聽名字叫非常沒型了。
我們看了她的部落格,圍圍巾不要緊,喝Heineken也不要緊,最勁的是,她還圍圍巾拿著Heineken拍照,再放上部落格。我們哈哈大笑,也不怕你說我們可悲,我們真的是哈哈大笑到在地上翻滾。
我無法解釋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的人?也許這和童年的陰影或創傷有關,一看到本地人圍圍巾我就會笑,忍不住加以諷刺一番。平時不抽煙不喝酒但happening起來就全做的人也會令我發笑想諷刺。
我明白這是他們的事他們的自由,但我心胸狹窄,最棒的是,心胸狹窄是不用坐牢的。友人回來時一起吃飽沒事做討論這些事更痛快,因為他創意無限,心胸也無限狹窄。
過了這麼久,很想弄個週年紀念什麼的,但又還沒到一週年。屋友說他很有紀念的happening mood,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