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友很久沒有出場了。
以前屋友還陪我瘋,一起讥笑本地的圍巾男女,包括他芳齡20歲的前女友 ─ 一個會圍條圍巾到海邊,手中握著小瓶裝 Heineken 拍照放上部落格的美式英文腔香蕉女。
前幾天他突然酸我不懂圍巾的藝術,原來他已決定送條幾百塊錢的圍巾給前女友,作為聖誕節+生日禮物。
屋友雖沒和前女友以傳統的方式聯絡,但他每天一醒來第一件事就是開電腦查 facebook,他們喜歡玩留言。前女友的留言長短,都會讓他思考一整天,嘗試捕捉其意義。有時他還會找我商量,我的答案永遠是:“她還深愛著你!”
感謝 facebook!他可以從中了解前女友的生活。她認識了誰?她昨晚去那里 happening?她假期會回檳城嗎?她最近常和誰在一起?她面對了什麼煩惱?屋友會記下一切,劃定一個 event time line,步步追蹤前女友的肉體及情緒走向。有時他還會找我商量,我的答案依然永遠是:“她還深愛著你!”
這種故事不知會不會悶到你們?
最近出現了一個人,屋友將對方視為情敵。情敵他才二十五六歲,但已百萬身家(屋友說的,我相信他夸大了,以讓自己可以更自怜),外表 happening,粗框眼鏡加非自然長卷髮(贏了屋友的直長髮數級),正業是在吉隆坡模仿 google 的辦公室文化,副業當然是網絡公司。
“你送圍巾他也會送圍巾,你送數百元的他會送數千元的,你輸定了。” 我站在多數 女人都較容易被貴重禮物打動‧雖然刺耳‧但又不完全錯的角度,勸告屋友,要他省下那自尋死路的數百元。
“我贏在有 taste!”屋友輕敵。
你們認為呢?屋友該不該花這筆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