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

我不能做我不關心的工作,我是說工作內容。當然,工作性質也很重要,重複性很重的就不行。

對我來說,在工廠工作是致命的,除了做CEO或R&D例外,但我沒這個料。

以前假期曾在超圾市場工作,超痛苦。畢業後也曾在工廠工作,不是CEO或R&D,所以只能參與整個拼圖的一小部份。我重複著以前那種痛苦,且更深切。

報到,打卡,工作,吃飯,繼續工作,下午茶,又繼續工作,等待放工,等拿薪水。全程重複,全程不覺關心,全程覺得無比要睡覺(拿薪水除外)。

所以才會找機會偷懶,這樣就是虛渡光陰。有錢,但虛渡光陰=致命。

當然,我可以設個目標給自己,期待某種成就感。比如,自我挑戰,今天生產1萬粒LED。

但無論多少粒LED都好,都不可能是我的目標,那只是人家給我的目標。

小時候有考試制度=多多A,大了有買屋結婚生孩子=多多錢,這可說是生活壓力,也可說成生活目標,但那也是人家給的。

現在東寫西寫的,錢不夠多,也忙碌不夠睡,但至少可掌握生活的節奏。

也許生活就像爵士樂,掌握節奏、improvise、call and response。

交響樂不是我要的生活,我不想成為與大家一起看著別人寫下樂譜,完美地演奏那樂章的樂手。

《京都議定書》

美國曾是《京都議定書》的簽字國之一,但美國參議院在2001年宣布不批准這一項協議。美國總統布什提出2項理由:

  • 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和全球氣候變化的關系還不清不楚。
  • 《京都議定書》沒有要求一些發展中國家承擔減排義務,先進國家單方面進行沒有效果的。

隨著事情的發展,布什當然還發表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意見,包括:世界第2的溫室氣體排放國是中國,但為何中國卻被排除在《京都議定書》的限制之外?

但最後中國都加入了,布什還是繼續發表偉論。

美國所放的豈只是一響屁,它放出的二氧化碳佔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媽的!

看看《沈默的艦隊》,作者將美國政府的愚蠢全展示出來了。

失敗的婚姻也許會讓一個美國總統下台。簽離婚證書對布什來說也許真的是件難事,但相信不會比簽《京都議定書》難。

若里根在職,不知他會不會簽《京都議定書》?畢竟,他是唯一簽過離婚證書的美國總統。

惡性循環

收到朋友發送來的簡訊,揭開了為何馬來西亞官員貪污問題不被解決之迷(迷惑)。

的確,不是每個官員都貪污,但一定存有害群之馬,不然檳城的…..不要說第二座,我想第3座大橋早就建好了。

大貪污我沒有證據,但帶著Anti Rasuah的小警員貪污,我想很多人都中過。

“mau settle sini?” 難到你沒聽過嗎?或他們會跟你說一大堆,遲遲不發三萬。

朋友的簡訊說:你知道為什麼馬來西亞的官老爺貪污被揭發後常不了了之嗎?因為每當見面時,他們都彼此互相提醒:“wa salah lu mai kong!”

其實簡訊少了一句,下一句應該是:“mai lai kong wa salah!”

這樣才可達到“我照顧你,你照顧我”的功效。

失戀的屋友

屋友的戀情總算告一段落。結果如何?你看他這種樣子就可知一二了。

是的,雨下了整兩小時,失戀的屋友還在賞雨。

他說,今天下午見了女友,原本是所謂的“要說情(清)楚”的,就是理清分手的原因。但見了面後,他自己也知道沒這個必要了。

兩人只假假地交談,假假地笑。女友還回他一些東西,他沒志氣地送生日禮物給她。

女人絕起來是真的很絕的,而且沒人可說她們有錯。

你選人家,人家選你。當她覺得“沒有感覺了”的時候,你多愛她又能起什麼作用?

最多是帶來自憐賞雨的作用。

每個男人都有可能會面對屋友所面對的,即使你已結了婚。希望到時大家要自強,不要浪費時間賞雨。

補充:當屋友被詢及傷心指數有多高時,他表示:“死完全家也沒那麼傷心!”

媽的,真是為雞亡國、敗類中的敗類。

好棒啊!

近日報界鬧得熱烘烘,有些是可大大聲講的,比如光頭記者,有些是需小小聲講的,比如那個禁止吃冰棒的樓梯。

事情發生在檳島某報社的樓梯處,2個一肥一身材中等的男職員在樓梯處口交,肥鳥被含。

過程被一個紅外線電眼攝下,同時外邊的一大群其他職員正圍在保安室的電視前觀賞這春宫片。現場,也錄了下來。

因為是紅外線攝影機,所以不能分辨二基佬的身份。但是,當大伙們在play back觀賞時,剛含完肥鳥的那個駕摩哆出來,準備回家。

他看到大家圍著電視,好奇靠了過去。結果大家都因他的格子衣認出了他,大明星竟會出現在影迷面前。

後來又聽說,他們兩人都有老婆的了,其中一人的老婆還在同家報社工作。兩人給管方問話時只表示:“看了春宫片才會如此慾火焚身。”

管方也不再追加(問),可見思想開方(放)。

聽說,從此以後職員不被允許在那樓梯處吃冰棒。又有傳聞說,從此該報社禁止所有棒狀物被帶進公司,以免那兩人看到時又慾火焚身。

強調強調,我工作的地方沒任何紅外線電眼。

謝沁霖

致謝沁霖小姐,

有人說妳被那個姓蔡的男子(33歲,已婚有孩子,據知已為了妳而與妻子離婚了)拐帶了,有人認為妳是自願跟他私奔的。

妳離家7個月內,妳父母召開兩次記者會,而我,就是負責採訪的記者,我認為妳不是被強行拐帶的。

從妳父母口中所獲的資料(可能他們有隱瞞一些事)和妳留下的手機里的sms內容(應該是蔡氏發送給妳的),我認為在這事件上妳處理得不夠好。

我不是反對妳私奔,也不想多批抨蔡氏自以為是的浪漫主義,或幼稚,但我認為妳處于模稜兩可的處境,

其實妳對私奔的計劃不堅絕(決)。

不然,當天在機場要飛去香港時,為何妳還要致電父母,要求他們來接妳回家(如果妳父母說的是實話)。

不排除妳也是愛、或喜歡蔡氏的,而且蔡氏也感受得到,不然他哪會拋妻棄兒,難道是他一廂情願?

要,還是不要與蔡氏天長地久下去,我認為妳都必需做個決定,向父母或蔡氏交待。我當然明白也許妳受蔡氏以死相逼的絕招影響。

愛一個人,真的可以為他而死,我相信蔡氏對此是認真的,不然他也不會在你父母不成全你們時,表演用花瓶敲傷自己頭部的鐵頭功絕技。

我認為是淒美、偉大、浪漫的,但同時也是幼稚的(對不起,忍不住批評了)。

因為妳考獲10個A,所以很多人會覺得妳私奔是不尋常的。但10個A的女生也會情竇初開呀!也會有感性的一面呀!我相信妳不會反對這種說法。

妳有需要交待清楚,是回家也好,是繼續留蔡氏身邊也好,也要交待清楚(除非妳真的是被拐帶,失去自由了)。

啊!為什麼我會這樣雞婆?妳千萬別誤會,我不是什麼心理輔導員、好心人士或什麼大哥哥信箱的主持人。

我只是一個自私的記者。

我要個獨家新聞。如果妳讀到這篇文章,請email我,告訴我妳目前的情況,接受訪問,或通過我向妳母父交待(如果妳不想見他們)。

最重要的是,寄上妳目前與蔡氏那“王子與公主從此快樂地生活”的生活照給我,我會遮起他的臉。照片很重要,請多寄幾張,因為一張我賺5元(也為了證明妳就是謝沁霖)。

謝謝。

閃電記者
楊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