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中午1點多被友人的電話吵醒,沒刷牙就談了半小時,我差點給自己的口臭弄死,最好他也能嗅到。

圖中的人是倫敦的新市長尊遜。酸人大王陶傑寫了123,你們自己讀讀看,希望能將林冠英X許子根的風波所帶來的煩悶和不甘心理一掃而空,做個心理健康的人,有著廣闊的心胸。

尊遜還有fanclub,有與(興)趣者也可到維基百科讀讀,你們不用search了,按這里即可,照片我也是取自那邊。

還有,經與友人討論後,我們發現“丟母校臉”已遭濫用,我們決定不會再使用,最新推出的是“不爽?!就出來比賽唱州歌”,有興趣者可自由發揮。

噴了CK ONE,我要去多春了,若林冠英有去的話,我會挑戰他,跟他比賽唱州歌。

許子根蹲著吃moi?

yomelette,請息怒。看你在gao gao那邊的留言後,我決定寫個回應給你,但寫到一半才發現太長了,只好貼在這里,以免gao gao罵我搶風頭。

首先….我非kinkyshiny,其實你看錯也無所謂啦,但我就是特別討厭shiny這種字眼,好像會發亮似的。

話說回頭,如果許子根當首長時去多春茶座,又巧遇記者的話,相信記者也會寫新聞,因為他是第一次去。鄧章耀和謝寬泰也常去,但我們不寫,因為他們非檳城第一(首長),車牌也不是PG1,新聞價值不高。

若上述三人都同時出現,那相信記者將會寫,因為可以大炒他們在丁福南背後密談未來首長人選(只是一個例子,請自由想像)。

我們寫林冠英是因為(1)他第一次去、(2)他多次強調平民化、(3)他剛上位,尚受人關注。至今天多春的顧客還在熱談,有些顧客還問我那天林冠英坐在哪個桌位?這證明了當天在場的記者們都有所謂的新聞嗅覺。

我認為記者非偏袒林冠英不愛許子根,但記者受訓練的是“嗅出新聞在那里?”,就像嗅出白粉在那里的警犬一樣,不會去分販毒者是不是巫統的人。

如果許子根曾強調他是“趕場王”,那相信靈敏的警犬主任會派警犬緊跟許子根趕場,記錄他每場吃了幾口飯也說不定。不過也可能不會,因為在讀者眼中,許子根在這方面的新聞價值不高。

東凱說:做了18年首席部長的許子根以前也好不到那裡去。採訪過他的節目的記者,都會發現許子根每到一個宴會地點就會拚命的吃。吃了一點點,上台致詞後,就馬上離開趕下一場,又再又吃又講又趕。

但你的回應卻是:媒體也很莫名其妙。林冠英悠悠的吃午餐就可佔大版位。反而許子根趕場吃點東西填肚子就說好不到哪裡。說不過去呢。

問題出現在你誤解了他那個“好不到那裡去”的意思。他的留言出現了思維跳躍,不過我還能明白那是“首長不好做”的意思,而非說許子根不好。也許是你有偏見(很清楚的,你有,個個回應都有酸性)。

如果有天許子根到頭條路蹲著吃moi,又巧遇記者,那我相信記者會寫,標題可能是:無官一身輕,副標題是:許子根蹲著吃moi。你放心好了。

中年危機

每天酸人是會累的,加上要立好榜樣,需時時扮高級,更累。老實說,我在聽PORTISHEAD的《THIRD》,這樣夜了還要扮高級真可怜,明早還要開工。半夜聽PORTISHEAD不知算不算高級,但很恐怖就是了。打開CD盒時才發現,哇!CD盒是新設計的,屋友馬上批評我不入流,說現在外國近口的CD都用那種盒子了。我多久沒買CD了?PORTISHEAD已不是以前的PORTISHEAD。

剛才和肥友外出,臨出門前心血來潮翻找卡帶,打算在他車內聽。隨手一拿,揪出了黃舒駿的《未央歌》,一張百聽不厭的專輯。記得一些部份是壞掉的,播放時會發出吱吱聲,但在肥友車卻安好。我沒倒帶,播出的歌曲是《何德何能》,途中停下了幾次,因為車內有人要接聽電話,過後又忘記開回。回到家前也沒聽到《未央歌》這首歌。肥友向我要了那卡帶。

如果男人都想跟林志玲做愛,女人都想跟吳彥祖做愛,那我兩名夫妻朋友的愛愛,只能用自欺欺人來形容。男的矮小肥壯,有44吋巨胸,他的招牌動作是深呼息。吸口氣後屏住,以示巨胸雄偉。女的愛扮王菲,但每扮必走樣。相信若可以,巨胸朋友也想和林志玲做愛,扮王菲也想和吳彥祖做愛,但現實是知足常樂的,想像他們做愛時的陶醉樣,我只想到自欺欺人四個字。

回家途中路經一橦高級公寓,我看到一個女人站在高級露台用毛巾擦乾頭髮。她穿著性感睡衣,吊帶連身非常短的性感睡衣。我馬上喊了出來:“有美女!”雖然沒看到她的樣子,但我相信她很美。車內其他人沒看到,但我敢肯定她不是女鬼,因為女鬼以這種姿態出現時多會穿白袍,她們多數會讓你看她用梳子梳長髮,不是嗎?

屋友拿《THIRD》進來時,只穿一條boxer和襪子,他的肚腩很搶眼。boxer和襪子的搭配讓他看來變態罷了,充滿中年危機感。酸人大王陶傑寫了名嘴市長,若多點人被尊遜啟發不知有多好,大家的心理狀況會強壯些。若多點人被陶傑啟發也不錯,至少部落格文章不會這樣乏味。《THIRD》播完了。

Penang World Music Festival


最後一晚第一支樂隊,西藏嘢!主音呼叫完山後呼叫水,再呼喚愛。老實說,我不喜歡多數的世界音樂和人群,不過被派去採訪,只好忍耐。幸好鍵盤手的彈奏偏向爵士樂,慰藉了我高級的心靈。


第二支樂隊根本就是country pop,雖然主音沒呼山喚水,但過度流行的編曲令我沉悶。小提琴手拉奏時,風琴手拿兩根細棒去擊弦和奏,這和表演慾過強的電吉他手飛指彈奏時,另名表演慾過強的電吉他手跑去tapping他的電吉他有什麼分別?馬戲感超強。


第三支樂隊的演唱技巧高超,和音和節奏都很用心。他們的樂器雖然只是幾個kompang,但我們的馬來迎賓kompang隊真的要認真學習,從kompang 101開始。


第四支樂隊我最喜歡,但只有第一首歌讓我精神起來。樂隊的演出幽默有喜感,編曲聽似漫不經心,但流露出了free jazz味。啊!我那高級的心靈終獲得更多慰籍。


突然想起我在工作。轉頭一看,哇!美女們都慾擺不能了!只能用激!激!激!,enjoying the music來形容。咦!這種搖法好像和檳島爵士音樂節時看到的一樣,和夜店的搖法也很像。我對舞蹈不在行,不方便多加批評,只是納悶她們為何只會這種姣姣的搖法。


啊哈!最後一支樂隊終于讓我振奮了起來。小沙搖一出場,我整個人就跳了起來,也跟著美女們一起搖來搖去,同樣不能自己,enjoying the music。2008年的Penang World Music Festival結束後,我跑去吃肉骨茶。

Iron Man

Superhero的電影中我最不喜歡的是《The Incredible Hulk》因為他是嚴重缺乏幽默感的英雄,而且變不變身還需受情緒控制。最主要的還是因為他是以大肌肉取胜的傢伙,肌肉是做愛時用來令姣鹿yameteh的嘛!

要展現肌肉的蠻力,我推薦開果醬罐的蓋。簡單來說,Hulk哥是個悲哀的英雄,看到他我的心就抽痛,所以並沒去看《The Incredible Hulk》。

我最喜歡的Superhero是蜘蛛俠,蝙蝠俠不是很喜歡,因為他不夠輕便,工具太多,superman更不用講了

原本以為Iron Man會像Hulk哥那樣,是因為心臟問題的關係才會變成iron man的。還好不是。Iron Man並沒有super power,要變身一點都不輕便,他靠的是腦力、科技和大量的金。

《Iron Man》的可取之處是幽默感十足,電影一開始就令全場爆笑了,片名的中文翻譯竟然是:堅強的男人。

caution:當然如果站在純娛樂的角度,沒有必要想這樣多。

文明倒退

昨天下午檳州首長林冠英到多春茶座吃午餐。為了新聞,我當然也拍了照,但考慮到做人要謙虛,所以不放上來。

當然,我要強調的是,gao gao並非不謙虛……其實是我拍的沒gao gao的美。

說回首長到多春茶座。首長到多春茶座,當然會引人注目,當然會有一些人會跑過來和他握手、談天、合照。

握手問好談兩句還好,為什麼就是要合照留念不可。首長在多春時,並沒有人要求和他合照,可能想要的人沒帶相機,有手機相機的人又不想要。

上次彭加蘭哥打區州議員劉敬億的服務中心開幕時,有上百人圍觀,場面不是開玩笑的。原來大家在等林冠英,要和他握手談天合照,有人還要談心,令首長忙到半死,也導致交通阻塞。

每個人手中都有一台照相機。

和林冠英合照後洗大大張掛在屋里或向友人炫耀有什麼好處?你的孩子和林冠英合照後會更努力謮書嗎?會?會努力也只是一天,隔天就跑去打叮叮…是網絡遊戲才對。

滿足虛榮心是唯一的目的,或是覺得買了相機沒用好可惜。這是一種膜拜偶像的心態(屋友可能很想和上帝合照)。數碼相機是人類在科技上的進步,但它卻拖慢了人類思想上進步。

為何我會這麼清楚?因為我上次和蔡瀾合照、要了他的簽名後,就感到后悔萬分了。真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