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紅色

吃了一把年級的男人,當然也可以愛粉紅色。頭髮、拖鞋,都是粉紅色,他是三輪車夫。

殺手正傳

“你早上到底有沒親手殺大波蓮?”黃金拳頭在電話另邊大吼。

“當然是我親手殺的。”我說。他會懷疑是有道理的,畢竟我有睡不醒,殺不到人的記錄。
“那,就表示你的殺人手法有問題了!”他非常果斷。

正在大吼大叫的是我的組長,黃金拳頭只不過是他的綽號,因為他在用槍殺人後,總愛費力去把拳頭涂成金色,再往死者的臉賞兩拳。

我是殺手阿一。殺人時總是盡量以一顆子彈解決,這也不是我的獨創,但現在流行的是精簡。

“你沒有把大波蓮的兩粒奶切下,再左右對換縫回嗎?”他罵道。我給了一些理由,但他說這都不是理由。

黃金拳頭有今時今日的地位也不是混來的,他出道殺人時總愛割下死者的雙腿,再左右對換縫回,有時還會把死者的四肢切下,手腳的位置對換。

他認為報章報導這新聞時才有看頭。

“明天若其他組織殺人的新聞比你的好看,那我會要你解釋。”我被黃金拳頭訓了一頓。看來他在打這通電話前,已選擇站在不信任的立場了。

因為他是組長,而我也想賺取三餐,只好默不作聲,不想多解釋。畢竟,這是組織的風格,我再怎樣不認同也只有從命的份,除非不干。

最多,以後在殺人後再割下死者的陽具和中指,對換位置縫回好了。

公干回島

前幾天跑去浮羅交怡採訪首相和新加坡總理,當然不是專訪,但人家聽到你採訪大人物,就認為很難得了。

其實採訪誰都一樣。我承認自己想去,但純屬為了經驗,並不為膚淺的優越感。可能我寫意外新聞出生,看死人多過活人,所以看到兩國最高領袖時,我有點高興,畢竟他們是國家內地位最高的活人。

忙了三天二夜後玩了一天,但並不覺有什麼特別好玩,有點想家倒是真的。昨天早上睡醒在浮羅交怡島上大便兩次後就乘船回來了。

我並沒像人家猜測般狂買免稅香煙,但最大的收獲是用36元買到了Justerini & Brooks的威斯忌,現在與屋友邊聽Eric Dolphy邊喝。屋友說Eric Dolphy比John Coltrane還棒。

我用樂評人的語氣說:“Eric Dolphy較melodic。”我們大談一番,自以為很有型。

明早工作。我回來了,多春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