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受了討厭的遠程,還有渡輪上煩人的小孩,當然少不了愚蠢的馬來電影,我和前屋友好不容易抵達浮羅交怡。
老姨的手
人家(尤其是政治人物)常說(尤其是婦女節時),老姨的一隻手可以撐起半邊天,可是很少人討論老姨的另外一隻手……
周聖棟那一腳
有人怪林冠英挑釁,有人怪周聖棟還腳,有人更甘脆,說你們不集會就不會發生這種事。
若巫青和土權不惹事,不就沒事了嗎?一般人都會贊成這說法,但一些人不這麼想。國陣一些高層把茅頭對準林冠英,國陣一些馬仔也把茅頭對準林冠英,國陣一些支持者把茅頭對準周聖棟。
的確,周聖棟那一腳可說是引爆點,它讓情況變得更混亂,不過,它也讓國陣和警方倍感壓力,讓暴民掉了免死金牌。
這4年來,暴民四處囂張,似乎沒有一條法律可嚇阻他們。那天在言論廣場,暴民用拍打、推扯、怒罵公眾的方式展現淫威,中招的人會感到不舒服,但暴民會被對付嗎?最多還不是被警方拉開。不過,傷害已造成,雖然中招者沒有受重傷,但誰都會對這種欺侮感到不憤。
據知,警方現在最頭痛的,是周聖棟的記者身份。對他們來說,暴民打市民,和暴民打記者,似乎是不一樣的事,因為後者會帶來更大壓力,有損警方花錢打造的形象。
所以,就冒出了“為何周聖棟當時穿青色上衣”、“周聖棟當時有沒有在採訪”的疑問,如果當時他沒採訪,只是反稀土支持者,就好辦了!告訴你,有些人就是這樣想。
不過,記者和警員不一樣,記者是隨時都在工作的,那堆警員似乎是沒有上司的命令,就不會主動阻止暴民、維持秩序。
那一腳,建立在睪丸素上,不理智,但值錢。事情搞大了,警方不得不正視,說不定還會控告那些暴民以熄眾怒。
控告暴民有沒有用?當然有,想想看,為何光大狂人最近沒發狂了?因為他抬棺材去黃偉益家,據知就要被控上庭了。請拭目以待。
幾時大選
母親打電話來:“有沒有可能在今年?”
“可能是9月,但我看應該是明年了。”
“9月?你來得及存錢嗎?”
“媽,我以為妳在說大選。”
“… …”
“… …和大選一樣啦!除了看經濟,也要看有沒有靈感。”
蓋電話。
各有所長
無論辯才,或肉體,雙雄都各有所長。
林冠英贏了
兩線制變成兩種族制,這種題目怎樣辯?
題目應該是:如果來屆大選華人都投火箭(不投馬華),國家就會出現兩種族制。蔡細歷是正方,林冠英是反方。
無論如何,如果硬要分輸贏,林冠英是贏了,他成功在眾華裔選民面前大作宣傳。單是那個叫人民要敢敢改變、不回答問題的總結,就賺到了。
蔡細歷的霸氣、馬華黨員的淘氣,和拖車姐的傻氣,讓林冠英在各方面都贏了民心和同情。
誰會真正想跟你辯論啊蔡細歷?送隻木馬屠城,讓你們丑態百出,我風度翩翩博宣傳,才是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