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民青團

寫文章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輕則讓你的愚蠢一展無遺,重則帶來殺生之禍。網上留言也一樣。

一篇好文章講究的是作者的想法,技巧其次。作者在寫的同時,也需以讀者角度質疑自己,再找出解答。尤其是在代表一個政黨寫文章批評政敵時,更需要逐句思考,免得張著雙腳讓人踢下體。

講多無用,舉個例子,胡棟強的文告:羅興強該引咎辭職。(選這篇文告作為教材並非針對胡團長,也並非因為我是涂仲儀的學弟,只是這篇文告的愚蠢性最高,倒米指數五顆星。)

(一)胡棟強批評,羅興強上述談話顯示他是一名非常不負責任的行政議員,因為所有的人都知道,州政府必需負最大責任。
問題:因為所有人都知道。

(二)州政府曾經在五條路海域附近舉行檳州同樂會龍舟比賽,並且發生了意外。胡棟強說:如果州政府在同乐会的龙舟赛后,马上有危机意识的禁止任何龙舟队伍前往当地海域进行训练,那么,今天就不会发生这6人惨死的意外!
問題:今天就不会发生这6人惨死的意外!

(三)胡棟強促请州政府,应该吸取此次意外事件的严重教训,并且尽快找到适合与绝对安全的地点,为州内各龙舟队提供训练场所,以避免再一次发生悲剧。
問題:绝对安全的地点、为州内各龙舟队提供训练场所。

民青團在發文告、在網上寫文章或留言、在論壇或facebook留言時,需非常小心。要為民政黨加分,未必一定需攻擎民聯,以自己的想法和見解博取好感更難得。

要攻擊羅興強的話,有另個更好的角度:羅興強對記者說過,他早知五條路海域至皇后灣海域一帶都有暗流,但為何州政府又在五條路海域舉行檳州同樂會龍舟比賽?

功課:先想想羅興強會如何回答。

You Will Never XX Alone

今天,在鍾靈龍舟慘劇當中,讓我看到,You Will Never Walk Alone,可以有更深一層的運用,至少它可以變成 You Will Never Row Alone(請參考留言7留言5(更新版))。

一談到運用,肥友說 You Will Never Walk Alone 也被 Liverpool 球隊運用,他和同事則喜歡說 You Will Never MC Alone。

鍾靈龍舟慘劇發生後,網絡達人紛紛在網上發表見解,于是保哥就說, You Will Never Write Alone。國陣的人射民聯政府而引發留言戰,記者不顧死者家屬感受拼命拍照的事,也引起了互射。我在這里寫的,也被搬到 facebook 去了,有人歡喜有人怒。

于是肥友又說,You Will Never comment Alone。

《濫情採訪手記示範》引來了一些惡毒的想法,主要是針對You Will Never Row Alone (更新版)這個留言,但我覺得無情得來還富啓發性。

我個人推薦第11個留言,nobody寫道:小霓子 got remix 版 or not?
但肥友較喜歡第18個,James的留言,除了有歌曲助興,又有建議呈上 petition 給海龍王的情節。

如此惡毒需要一定的勇氣和急智,但若敢透露真實身份更是難得。nobody 和 James,請敢敢來, You Will Never Die Alone。

一個可恨的記者

一些人遭遇不幸,他們失控痛哭,他們不讓記者拍照。在這時候,記者應不應該拍照?

身為一個記者,我認為應該拍照,而且還要拍出最能表達不幸者悲痛的照片,不然隔天報紙出來後人家有你沒有,你肯定會被老總痛斥一頓,分分鐘導致評估低分,沒得加薪,花紅獎勵金不可觀。

在這時候不拍照就代表你有同情心?這只是主流的價值觀。如果記者長期因這種同情心而丟了飯碗,沒能力再養育尚幼的3名子女和中腎病的妻子,又有誰來同情他?

如果你認為這是整個媒體體系的問題,就需從法律角度去制止,比如說定下法令,在這種情況下拍照的人都需通通捉去坐牢。

在沒有這項法律下,你可以做的是:(一)你罵你的,我拍我的(二)你回家哭,讓我拍不到(三)任我拍,你再通過法律管道追究。

家屬因喪子的悲痛而大晒,撫慰家屬的慈濟也跟著大晒,執法人員也因一件制服而大晒,但你們有什麼權力阻止我拍照?

可行的方法:(一)事發地點是個私人地,你們可要求地主下令不讓媒體進入(二)警方可封鎖現場。

上述論點不適合在死者靈堂使用,因為靈堂被租用後,就屬私人地了,家屬有權阻止記者拍照。

記者的工作就是記錄各種有新聞價值的事情,所謂有新聞價值,當然是因為能夠賣錢,你喜不喜歡,這就是事實。媒體賺錢才能持續操作,以冒險為你報導國陣的弊端、不公的事件,黨爭的丑陋等等。試想若沒有媒體報導,那4個剛生幾條陰毛的打人女學生會下跪道歉嗎?

報導悲劇、拍攝哀傷場面,並非落井下石,而是讓這社會更有憐憫之心。你不贊成我的做法,是因為我比你更中立,而且更不濫情。

濫情採訪手記示範

感光度200光圓8快門125。一名學生家長邊哭邊對著攝影記者叫喊,在旁慰問她的一名慈濟師姑大步衝了出來,臉上原本慈祥的表情突然消失,指著一名攝影記者破口大罵,不滿攝影記者拍攝學生家長的悲痛神情。我按下了快門。

悲慘的背景往往是烏雲滿佈的陰天,耀眼的烈陽和號啕大哭顯得格格不入,但悲慘的事在電影外也會發生,或許這就是所謂的現實。昨天才被訓話的孩子,頂撞了你兩句,你還想等他練習完划龍舟回來後再繼續教訓他。

豈知轉眼間你就到了海邊,不知過了多久,你依然雙掌合十,口唸佛號,拯救人員拉著一具屍體上岸,你就衝上前。那是一張陌生的面孔,浮腫蒼白,你殘忍地希望他是別人家的孩子,那怕是多微弱的希望,你還是幻想著兒子會突然打個電話來。

感光度100光圓11快門250。我對著那具浮屍按下了數次快門,身旁的警員對我破口大罵,要我將相機放下,怪我忍心不照顧家屬的心情。

一具又一具的屍體陸續上岸,在帳棚內的家長人數也漸漸少去。離開的人,終于放棄堅持了24小時的希望,早已耗盡體力的肉身不支倒下,數名救傷人員圍了過來。我按下了快門,這一次,並沒被警衛發現。

小時候踢足球時我遺失了媽媽送的手錶,在草場上尋找至中午也找不到,我哭了出來。我無法感受你們此刻的悲痛,原諒我只想到那枚遺失的手錶。

事發後,一個接一個政治人物走進帳棚慰問你們。又有人來了,感光度200光圓5.6快門100,你讓他們擁抱,眼神卻紿終沒離開過外面的大海。

無名英雄

人不能忍受自己在意的人失蹤,所以非找到對方不可,即使找回來的是具屍體。這種情感的基礎和孩童不見了玩具後就會大吵大鬧一樣,只是傷心的程度不一樣。

于是一大堆人被叫來尋屍,在海上,在海底搜尋。或許他們無法了解家屬的心情,但當中一些人嘗試以自己的經歷或電影中的情節,來模擬這種悲傷,但他們沒有多少心情去感受,只恨不得那些屍體趕快出現在自己面前,以便可早點收工回家。

尋屍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至少比尋寶還要辛苦,他們出動直升機、狗、船、潛水員,9小時後還找不到。晒了一天的太陽,回岸後還要面對家屬的失望眼神,甚至是質疑:“你們到底有沒有策略?”

隔天,鄰州的拯救隊加入陣容,人多,找到屍體的機會自然增加。早上7點一有陽光,他們就開始工作,睡遲一點的話保證被投訴。投訴還不要緊,最怕的還是那種主流性、道德性的批評。

半小時後,找到了一具。4小時後,又一具。接著,天還沒黑,其他兩具也找回來了,剛好趕上晚報的時間。

如果花了兩天的時間還找不到這4具屍體,如果再過兩天後也找不到,如果一個月後也找不到……這些薪資微薄的公務人員肯定有得受。

有人說,能這麼快就找到這4具屍體,是因為一艘潛水艇的協助,他們稱它為“一個馬來西亞潛水艇”,但它的隊長不願露面,事後,他只在遙遠的海面望向岸邊,向看不見他的人揮揮手。

潛水艇慢慢沉入海里,你需要它的時候,它就會再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