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而且是從高處跳下。我因畏高,所以更覺得他們很有勇氣。也許,當一個人要自殺時,勇氣這種東西已不被需要。
很多人說因沒有堅定的宗教信仰,所以一個人才會自殺,但我覺得自殺是自由選擇的最高表現行為。雖然你需為其他人而活,但你可以為自己而死。
讀到這里,你們一定認為我在說自殺沒錯…如果沒有的話,那我就放心了,若有的話,你們也不必擔心,因為你們是“多數群體”,在社會上會過得很好。
恭喜!
說回自殺。“多數群體”被教育成認為自殺或要自殺的人都是有錯有問題心理不正常違背神的…但自殺的人往往也曾經告訴過身邊的人:“自殺是件不理智的事。”
思考自殺,是一件危險的事,至少身邊的親人會認為你可能要去自殺了。所以多數人決定不談起自殺,甚至用一大堆自己也不怎麼了解的教條,把它標簽為罪惡。
你努力不讓一個人自殺,是因為你自私,是因為他的死對你有影響,是因為你想擁有他、占有他。但你會把它換成較好聽的說法:因為你愛他。
如果上圖這個人告訴你他要自殺,我想你最多會勸他別傻,告訴他神不允許人自殺,或大喊:“來人呀!”
但他死了,你會悲傷兩三天嗎?不會,因為你根本不“愛”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