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記者的524好處之一和我的不幸遭遇 5

當我認為搜身警員要向我開火的時候,他盡然又洶洶不絕地講起另一個故事,說的是在場印度警員的不幸遭遇。

我的一名記者朋友(在場,略胖)在很久以前騎摩多經過一條暗巷的時後,樹下突然跳出兩名自願警察。

胖記者當時沒綁好頭盔的安全帶,摩多也少了一副後看鏡。由於當時報章上剛巧報導了一些對自願警隊不利的新聞,所以兩名自願警察知道胖記者的身份後就給他好看。

最後自願警察說胖記者襲警而被帶回Dato Keramat警局。當晚,聞風而至的記者傳媒把警局包圍,要他們放人。

結果,局長(其實他是胖記者的朋友)在記者的淫威之下放了胖記者,並請記者們不要把些事寫在報章上。

但這消息傳到了總警長耳中,隔天,總警長在接見記者時問起了這回事,胖記者只好從實招來,說他為什麼“襲警”。

據說,警總長了解事發經過後,訓了一些警官警員,我想那名印度警員也可能是受害者之一。那些自願警察可能是屬他管制的。

搜身警員說完兩個他們不幸的遭遇後,露出那種“這次輪到你不幸”的眼神。

二柴“上司”好像只懂一司話的黑呆子似地重复:“tangkap balik!!”。這時,我的救星趕到。

待續…………

當記者的524好處之一和我的不幸遭遇 4

在4人當中,搜身警員和我一個記者朋友(沒在場)有過不愉快的經驗,另外一名用印度話和二柴上司嘰哩咕嚕的警員則和我的另名記者朋友(在場)有更更更不愉快的經驗。

搜身警員屬重案組人員,另3名則是Dato Keramat區警局的警員,他們為什麼會在一起呢?他們為什麼會巡視到Jelutong區域呢?照理來說,他們已過界了,但我有精美DVD在身,那敢與他們理論。

搜身警員先說出他“死“在記者 手上的慘痛經歷。話說很久以前的有一天,他與一隊重案組隊員鎮在日落洞大道進行突擊檢舉。

我的那名記者朋友剛好接獲檳城大橋有的跳海自殺的消息,在趕往途遇上了他們。據知,當時這名重案組警員突然從樹下跳出來,截停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就問他是誰,他說是警察,朋友反問他警察為什麼沒穿制服,並要他證明自己的身份。

他展示出他身上的walkie-talkie,但拖車佬也可以有walkie-talkie 呀!據知,我朋友還拍了他幾張照片(不知是否因事情演變至不愉快的地步了),結果他的上司羅絲警長(男的)從樹下跳出來,我朋友才相信那是羅絲警長的馬仔。

他越說越起勁,仿佛可聽見他磨牙的聲音,相信他在那件事後,一定是被同事取笑了。

試想像,當一個警員想在一個公眾面前展示他的“皇家權威”時,不幸地上“見慣警察”,又被牙尖嘴利,追根究底的記者糾纏,並拍照,要自己的上司出面才搞掂。我想,事後他也許己被警長標簽為“辦事能力有問題”的警員了吧。

我聽後十分同情他,但當時我更同情我自己。

………..待續。

當記者的524好處之一和我的不幸遭遇 3

接著,我正低聲下氣求情,因為覺得在現場解決的話問題會變得更加麻煩。結果 二柴印度“上司”剛才下的“tangkap balik balai ! ”命令也似乎不生效了。

那位用印度話加油添火的警員這時到一旁聽電話,另一名警員(應該是剛從警校出來的)則在另一邊無所事事看熱鬧,他重頭到尾都沒講到一句話,只是看著他的師兄怎樣辦事。

剩下的二柴和搜身警員就對著我,好像在等我發揮想像力,給他們一個不抓我的理由。他們間中取笑我,不幸的是,我身上穿著一件印有火柴人口交圖案的T-恤(朋友ah teik從泰國買口來送我的,真是謝謝),又中招!

這時,一名記者朋友走上前來,向他們求情,但他們要他離開,我不想讓步朋友難受,同時想到可能警察們只是想要我的錢,就叫朋友走開,但他不走,只是不斷說話說話說話。

他碰碰二柴的手肘,想用身體語言示友好,但二柴說:“jangan pegang saya。”朋友說我們記者每天都至警局去,和警察警長都要好,難到這次就不能給一次機會嗎?

搜身警員說,他認得我們是記者,也在警局內看過我們,他同時表示,警察也是每天在警局上班,也是每天見警長,但做錯事了也照法律,被抓。我心里想,你們吃錢會被抓才怪。

他說,警方一直到給臉記者,但記者們幾時懂得感恩,他越說越起勁,最後終於爆出了真相。可以說是公報私仇!

…………待續

當記者的524好處之一和我的不幸遭遇 2

其實那一天我是出席一位光華日報記者朋友所舉辦的歡送會,歡送他在貴報工作4年後,決定移師中國報,一展拳腳。

當晚各報的記者都有出席,在他的家大吃,其中一名記者在回家前展出他剛在掃黃組那里得來的5張5級片,我就向他要了1張。我把光碟收在背包內,繼續吃東西,不一會兒,手機響,我便走到外面的小路,依在一輛停在路旁的轎車聽電話。

突然,4輛摩多經過,他們在我前面停下後,問我在做什麼。我認出他們是警員,就把手機關上,告訴他們我正出席朋友的歡送會,但電話響了就出來聽。

他們表示我不該依在人家的車,這樣會讓他們懷疑我要偷車(比金田一還要利害的推理),過後他們要我把身份證拿出,並要搜我的背包。

結果,他們知道我是前記者後,也沒向“正常手續”般放我走,還要進一步搜我全身,最後搜出了那片光碟。搜我身的警員向他的二柴印度“上司”說:“tangkap.”

這時,全部記者朋友都圍了上來,但他們並不擔心,因為大家都心知肚明,警員應該會靠“正常手續”辦事,他們就在一旁哈哈大笑。一位記者朋友還走向前,告訴警員我們都是記者,但警員說警察犯錯也要被抓,況且是記者。

朋友們開始覺得事情不太對勁,漸漸收起笑聲,警員命令他們離開我們,到屋內繼續吃東西。

結果,我只好用各種理由向他們求情。接著,他們做了幾種事情:

1.用手機向總部查尋我是否有案底=3次
2.搜身警員向二柴印度上司說:“tangkap”=4次
3.要求查看我的錢包,但同時向我表示:“bukan nak tengok u punya duit”=1次
4.向我表示記者做錯也要抓=很多次

我看得出二柴印度“上司”想放我走,但這時,另名印度警員把他拉到一旁,用印度話說了一大堆東西。

最後,二柴印度“上司”下令:“tangkap balik balai ! ”

……….待續

當記者的524好處之一和我的不幸遭遇

當記者,尤其是專採訪意外新聞的記者,都需要和警方保持很好的關係(請他們吃,拍他們馬屁),所以一般來說會認識很多警員和警官
而且有些還會成為朋友。

在檳城這個小地方,如一個記者(普通記者也一樣)被警員攔下,只要向對方表露身份,拿出記者證,通常都可以過關,即使犯了錯也可以被“ 無罪釋放”,根本不必給他吃錢。

即使那個警察不賞臉,硬要開罰單給你也無所謂,你還可以叫他快快開,別浪費時間,過後拿去給他的上司搞掂也一樣。

這就是524好處之一,警方通常都會賞臉,不會為難一個記者。

我這個前記者通行了2年9個月後,終於在昨晚遇上不幸,攔住我的4名便衣警察知道我是記者後(他們在我的背包里找到以前的記者證),把我當成犯人對待,搜我整身。

為什麼呢?奇怪了。奇怪了一陣後,我開始擔心了,因為我背包里層,剛巧藏著
一片5級片(DVD,包裝超精美出色)。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