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高樓單位需知5

說到發展商的背景,就叫人泄氣了。不瞞你們說,很多發展商都是有黑底的,據我所知,有一個發展商老板在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曾像《唐山大兄》的故事般,把毒品藏在冰中運送,那才他媽的真正叫做“冰毒”。

當然不是所有的發展商都有黑底,有些是斯文派的,斯文派的也非常恐怖,他們精通的是法律程序,絕招是在法庭上拖拖拖拖。你有錢和時間和他玩才來講。

現在的年輕男女在要買公寓之前,都會變得喜歡看室內計設雜誌,這是對品味之意誤解的經典行為。記住,屋子是拿來住的,設計的第一法則是實用性,過度著重美觀只有讓你變成佣人,會為擔心破壞“設計”而不敢變動擺設,移一下沙發的位置也不敢。

離題了。

買了公寓後就要裝修,這是多數買家都會做的事情,但通常發展商會介紹你他們的配套,若你決定用自己的承包商,他們就會給你一大堆的麻煩手續,比如需交抵押金等等。

更慘的是,有些發展商是和當地的黑社會有合作的,你別無他法,被逼接受價錢較高,手工又不好的混混或白粉仔幫你弄地板。檳島有個組屋居民就面對過這種麻煩,即使親戚是做裝修的,也不可請親戚做,即使自己是裝修工友,原料也被逼以較高價錢向黑社會買。

向發展商投訴也沒有用,因為他們若不和當地黑社會合作,他們也會面對問題。但更豬爛的是,有些發展商的老板,其實在那個幫派內是有股份的。

記者們當然不敢寫,沒死過咩?

當然,不是每個公寓計劃都有這種事情,所以在購買公寓單位前,就需先了解發展商的背景。最保險的方法是,別急于在購買公寓後就裝修,等兩年,兩年過後,那些人就會離開了。

買高樓單位需知4

發展商建一所公寓賣你,通常他們一單位都要凈賺至少40%,相比之下,他們比賺你對半的小販來得仁慈了。但做生意誰不要賺錢?我出價你上門,這是天公地道的事,發展商和小販在這方面都沒有錯。

檳島的地如金,高級公寓和豪華洋房一間一間地建,但同樣有人買。據知,多數發展商不太會要發展一單位180千令吉以下的公寓,因為賺不多。75千令吉以下的中廉價屋更不用說,若不是政府規定,他們睬你都傻。

如果一個發展商在檳島有一塊地,首先當然是選建單位不多的高級獨立式別墅,而不是上百單位的公寓。為什麼?答案還是回到賺錢。

沒有人喜歡面對多多問題和低教育的群眾,包括發展商,州議員不同,因為選票不分貴賤。發展商當然希望可建少少間高級平地住宅,賣貴貴,需應付的顧客不多,而且這些買家多是有錢人,比起嘩啦嘩啦講福建話加英語的中產階級,賺有錢人的錢當然較省時省力。

如果沒得選擇,被逼建公寓,發展商要如何平衝被扭曲的心理?回到:(1)每月的管理費(2)儲備金(3)申請分層地契的費用。當然不是每個發展商都那無良,但為數不少的案件證明了市面上有很多無良的發展商。

共管委員會(Joint Management Body,JMB)的監督並非天下無敵的,總結一下原因:(1)發展商收買 JMB 成員,人有貪念(2)屋主有生活要過,沒時間與發展商周旋(3)多數屋主不理,只交管費了事,不夠合作。

在這方面,買二手公寓較保險,你需查:(1)有沒有分層地契(Strata Title)(2)有沒有JMB或管理委員會(Management Committee ,MC)(3)有JMB或MC的,就查儲備金(Sinking Fund)的情況。

如果什麼都沒有的,就要查發展商的背景。

買高樓單位需知3

用共有200單位、每單位售價180千令吉的公寓為例,發展需付出約200千令吉來取得分層地契(Strata Title),這是一種費用,付給土地會測局和土地局。發展商若向每單位屋主收1500令吉的儲備金(Sinking Fund),就另籌得300千令吉了。

上述的錢其實都包在你買公寓時給的總數里面了。

一些發展商(據知是多數發展商)都會花掉這500千令吉,你以為他們不用給員工花紅?不用舉辦年終員工旅行團?

有了共管委員會(Joint Management Body,JMB)後,屋主就可以緊盯這一筆錢,但法律規定在取得入伙准證 OC 後,發展商有3個月的時間成立 JMB,你以為他們在3個月內無法用完500千?3個月後等JMB成立後你調查賬目的話,發展商當然有辦法給你一份“專業賬目”,或是收買JMB的人,一人吃一點。

談到現在,我們可以總結一下,無良發展商除了刮你(1)每月的管理費(2)儲備金,還有(3)申請分層地契的費用。

檳島西南區一座店屋近10年來也沒拿到分層地契,JMB成立後業者大吵發展商,也到土地局去調查,最後發現發展商他媽的竟然從來沒有為他們申請分層地契。

發展商不申請的原因當然不是懶惰,而是(1)有了分層地契,業者就可以成立管理委員會(Management Committee ,MC),發展商就無利可撈。(2)發展商早已把申請分層地契的錢花光了。

政府剛在去年4月,才規定發展商在今年4月前,需在他們管理的原有高樓產業(即去年4月前就建好的高樓)成立JMB。有些發展商當然是拖到最後一分鐘才成立,這一年里的主要工作就是拼命刮。

店屋上的天台是否屬于公共地區(Common Area)?當然是,意思是說是屬于全部業者共有的。但發展商靜悄悄占了10年,他用來做什麼?他租給電訊公司設電訊塔,收到錢後當然不會分你。

買高樓單位需知2

為何發展商要霸著管理權?其實你猜得沒錯,就是有好處。有什麼好處?對一個發展商來說,好處還會是什麼,當然就是錢。

以前沒有共管委員會(Joint Management Body,JMB)之前,發展商和管理公司是一伙的,他們每月收了居民的管理費如何用,有哪個居民會去檢查?當發現事情不對勁後,一些天生有領袖風範的居民才帶頭群起找上門,于是坊間就流行起居民協會(Resident Association,RA) 這種組織。

居民協會往往是和管理層對立的,但沒有分層地契(Strata Title)之前,對立也沒用。在法律上,居民根本不能自己接受管理,只能像議席不足的反對黨一樣,好聽就叫監督,其實只有不滿叫罵的份,他們心情好的時候就搞搞聯誼,佳節時負責在電梯門上挂賀語布條,做點娘娘腔的布置。

你罵,管理層就拖。你平時還要做工賺錢造愛送孩子去補習,哪有時間和他們一起瘋?

發展商只要霸住管理權,就可以決定請他們喜歡的產業管理公司、清潔公司、保安公司、電工、水喉公…你會發現,有些發展商老板很厲害,他在那些公司都有股份,不然就是他兒子或親戚的,他才沒那麼有空進行招標,為屋主省錢。

因為他本來就是要賺你的錢呀!你千萬別以為發展商賣你一個公寓單位賺一筆就滿足了,沒有人會嫌錢多,尤其是屋業發展商,他們最有上進心了。

你當然不會這樣有空去你向發展商追討稽查報告(Audited Account ),只是在華小當教師、平時只會鞭學生來出氣、不學無術的你,也未必讀得明白這些稽查報告。于是,你的管理費就這樣被刷掉了。

現在新建高樓一開始就會 JMB,雖然會有發展商的代表參與,但對方的責任只是教導這個委員會如何管理,儲存管理費的銀行戶口也是掌握在屋主代表手上。所以你買了公寓後,需關注的事情就是,發展商有沒有召開大會,成立 JMB?

但問題往往出在這項新法律(需成立 JMB 的法律)被執行之前的公寓里。

現在法律規定發展商一定要成立 JMB,而 JMB 的成員多是原有的 RA 成員,可謂冤家路窄。RA 成員變成 JMB 成員後,就要掌管賬目了,翻開賬目一看,問題就來了!

下次再告訴你們一些案例。

買高樓單位需知

如果你買了公寓或組屋,別認為就可放心和愛人在高空造愛,每個月繳交管理費就了事。誰在管理你住的公寓,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以前,賣公寓給你的發展商會請管理公司幫你們管理,所以你們需付管理費。但卻發生了很多問題,最經典的是:屋主說管理做得不好于是不交管理費,發展商就說屋主沒給錢,所以管理做不好。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現在法律規定,在取得分層地契(Strata Title)之前,發展商需和居民代表成立共管委員會(Joint Management Body,JMB),讓居民也有分參與管理工作。

JMB是政府承認的,政府的代表就是以市長為首的建築委員會(Commissioner of Building,COB),COB也是屋主和發展商之前的仲裁單位。

取得分層地契後,居民就可以成立管理委員會(Management Committee ,MC),自己管理。到時,發展商就需把所有東西交給 MC ,包括儲備金(Sinking Fund),從此以後 MC 就負責每月向居民收管理費。MC要請誰來管理,或自己管理,都是他們自己的事了。

有些公寓居民拿到分層地契了,卻不想接受管理權,成立 MC,因為多年來發展商收了他們的管理費卻什麼鳥都沒做,公寓多處破爛,誰要接下這燙手山芋?

有些公寓的情況卻相反,居民急著要成立 MC,但發展商卻拖延,遲遲不去申請分層地契。其實分層地契在取得入伙准證(OC)半年後,就可申請了,但幾時獲批准倒是不一定。

為何發展商要霸著管理權?下次再說。

特約


“現在!?老婆妳是認真的嗎?要我邊駕邊打?20多條人命可在我手上哩!”


“妳知道就好!人命關天,妳先用keropok lekor自己插先,回來才給妳中keropok burung。”

長巴又發生重大意外,十個人死。很意外嗎?一點也不意外。

我記得,當去年發生長巴翻覆造成二十二人死亡事件之後,舉國皆非常非常震驚。媒體報導了許多長巴業的弊端,官爺們講了許多要檢討這、改善那的話。

但長巴意外並沒有停止。最近又發生一宗,十個人死。有某部長說,要研究改善長巴司機的薪水。咦?這話不是去年說過嗎?一年過去了,難道他們還在猶豫要不要開始研究?

我不久前才坐長巴,從檳城去吉隆坡。我坐的是發生意外機率相對比較低的白天班次,當然也不保證不出意外。K公司的長巴開上高速公路後我就開始祈禱,當司機大兄開始拿起他的手機聊了起來。

他的手機就放在司機座旁,也沒有安裝hand free。很明顯,肩負一車二十多人性命的他,在開車中仍隨時準備接聽來電。他很快就有來電了,一手握方向盤,一手握手機,歡快地聊起來。

我當下決定偷拍。想到的是,萬一發生翻覆,我死了,我拍下的東西也可以讓當局知道,意外發生之前天殺的司機正在做甚麼。

但那些在黑暗中在翻天覆地的旋轉中死去的人,他們沒有機會這樣做了。
 
圖文:qqbook